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又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考勤记录;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
1、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
2、向人民请求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向工会求助,由工会出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依法作出处理;
5、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6、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职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讨要工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的一年内提出;
7、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讨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