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必须带齐的资料有:
1、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行驶证;
4、合法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单据;
5、车辆购置附加费证以及车船使用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四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