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请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个人财产的,则不得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民法典离婚夫妻可否分割财产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如何分
婚前财产加上女性的名字,财产已经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一般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人民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充分考虑是否有必要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