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七年,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一方在离婚七年后,想要夺回孩子抚养权的,有以下两种方法:1、父母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样就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2、父母一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更改孩子的抚养权,人民审理后,发现理由成立的,应当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