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应当告知到当地申请解决,不服处理决定的则可向起诉,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
(四)承包经营权 互换、转让纠纷;
(五)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
(六)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七)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八)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