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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最高判刑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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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如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如下: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商业秘密如何认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有四个构成要件:

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

2、经济性,能为权胡-燕来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

4、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能实施利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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