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讨债收费具体如下:
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收费说明: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4、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5、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综上所述,委托律师讨债,是法律所规定的国家所承认的,是一件很自然的代理行为,而其风险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的透明及律师服务的普及化下,债务人仍可咨询律师或类似的机构进行规避如何逃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