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与中介协商解决或者保存证据提起诉讼。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中介口头承诺不承认了有两种情况:1、中介口头承诺不承认,如果无法证实,则没有法律效力;2、如果有证据可以证实口头承诺的存在和内容,那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护,不履行口头协议的也构成违约,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中介口头承诺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很难追究中介责任。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曾与中介做出过相关约定,就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口头承诺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的,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则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